2018-3-1 02:08
宅~有何不可
日華媒:日本擬修正版權保護制度 隻因時代所迫
中新網2月28日電 日本新華僑報網日前撰文稱,隨著互聯網的快速普及,版權保護開始出現很多新課題。全球不斷傳出“版權保護太嚴有悖互聯網精神”的聲音。就在各國糾結於是否要放開一點時,日本已經開始行動起來。
文章指出,2月23日,日本政府在內閣會議上通過瞭《著作權法》修正案。對於日本來說,這是一部非常大尺度的修正案。如果法案通過,電子化的書籍,即使未經著作人許可,也可在網上通過搜索特定詞彙看到。
而此前,由於日本嚴苛的版權保護制度,即使在網上輸入關鍵詞,也不會出現含有關鍵詞的書籍、文獻列表,很多海外的網絡搜索服務商乾脆放棄瞭日本這塊市場。
此外,修正案還規定,學校通過網絡向學生發送用作教材的電子書籍和照片時,隻要向管理機構統一支付瞭賠償金,便不需要獲得版權所有者的許可。
文章分析稱,這些措施,將讓有需要的日本民?不用一次次往返於圖書館和書店,節約瞭大量人力物力。其實,在很多國傢,通過互聯網高效運用電子書籍,早已是很平常的事,可是對日本來說並不簡單。
1887年,日本出臺第一部版權相關的條例《版權條令》,1893年又形成瞭日本第一部版權法律《版權法》。1899年,日本還加入瞭《保護文學與藝術品的伯爾尼公約》。
文章還指出,上百年來,日本版權保護的門檻不斷提升,達到瞭近乎嚴苛的地步。在日本,侵犯版權?不是?點款那麼簡單,還會有牢獄之災。
按照日本相關法律規定,侵犯版權可以被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萬日元以下?款。而在實際執行中,日本法院傾向於嚴懲,一般都會對侵犯版權者判處徒刑。
2013年,日本《周刊文春》一條關於AKB48成員的娛樂新聞內容,被一名印刷廠員工提前發到網上。該員工馬上遭到警方逮捕。
即使是學校的各種試題,如果出現作傢的作品,也必須獲得該作傢的同意。哪怕是一些菜餚,在日本同樣具有版權,如果沒有經過餐廳的同意隨意拍攝,上傳菜餚照片也算侵犯版權。因此,日本人在生活中對於版權格外小心,不會因為貪便宜使用各種“山寨版”,最後讓自己身陷囹圄。
不過,凡事過猶不及。面對互聯網大潮的衝擊,日本的版權保護制度,似乎有點跟不上時代。比如日本學者,開展研究和撰寫論文時,查找與收集資料極為不便。他們不僅要一次次奔波於各個圖書館及書店,獲得海外最新研究成果也要慢很多。
有日本學者調侃稱,當我們還在苦苦等待海外相關資料寄送過來時,有些國傢的同行就已經將成果應用於自己的最新論文中。甚至有日本學者認為,近年來日本學術水平提升滯後,與此有很大的關係。
對於堪稱極致的版權保護,日本動漫?業感受也很深。由於嚴格的版權保護制度,日本動漫公司向海外轉讓版權時面臨諸多條條框框,最後談不成生意不說,海外各種盜版還層出不窮,打也打不完。
日本各種優秀的動漫IP,逐漸成為瞭擺設。不少日本有識之士認為,海外盜版如此猖獗,不能完全歸因於他國打擊不力,日本嚴格的版權保護制度,讓正常轉讓渠道受阻。歐美國傢在這上面就要聰明很多。
文章最後指出,嚴格的版權保護,曾經讓日本湧現出瞭大量優秀的文化作品,繁榮瞭文化事業。可是,任何事情都不是一成不變,老辦法不一定能解決新問題。順應時代不斷調整,多有一些互聯網共享精神,日本的版權保護才能走得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