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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9 22:08 宅~有何不可
印修訂敵方資?法 移民到中巴兩國後國內財?充公

原標題:印度修訂《敵方資?法》:移民到中國或巴基斯坦後,國內財?充公
  原文來自:觀察者網
  據印度報業托拉斯(PTI)1月15日報導,根據印度新修訂的一項法案,對於那些已移民到中國或巴基斯坦並已在當地取得公民身份的印度人,其目前仍滯留在印度的財?被視為“敵方資?”,政府將對這些資?進行拍賣。
  這是印度日前修訂已實施49年的《敵方資?法》之後所採取的行動,該修訂案證實,在印巴分治時期及之後移民到巴基斯坦和中國的印度人的後裔,將無法再繼承那些被滯留在印度的財?。價值總共人民幣一千億元的這種“敵方資?”共9400多處。目前內政部已開始對這些“敵方財?”展開認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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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內政部官員表示,目前6289處“敵方”遺留財?認定工作已經完成,還有2991處資?待認定。另一名官員則表示,這些資?共計大約1萬億盧比(1盧比約合0.1元人民幣),如果都變賣之後將成為印度政府的一筆“橫財”。
  據報導,這些財?中,有9280處是由已遷居到巴基斯坦的印度人留下的,剩下126處則是已遷居到中國的人留下的。
  印度內政部長拉傑納特?辛格稱,那些沒有?權負擔的財?應該被迅速處置掉以轉化為貨幣。
  《印度時報》報導中稱,印度新修訂的法案規定,“敵方財?”指的是任何屬於敵人、敵方實體或敵方公司或由以上對象管理經營的財?。1965年印巴戰爭之後,印度於1968年開始實施《敵方財?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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