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7 16:32
grereg759
男偷腥抱女回家 胞姊怒向大老婆爆料
50多歲的信姓台商,84年娶了中國籍配偶,因工作關係,信妻長年留在中國經商,2人結婚多年未育子女,97年信男因買房認識已婚的謝姓女房仲,雙方進而交往,101年謝女產下一女後,與信男開始同居,今年1月,信男胞姊看不下去,打電話向信妻爆料,信妻提告通
姦,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謝女與信男交往期間,誤信其已離婚,加上信妻對老公撤告,今對信男、謝女處分不起訴。
庭訊時,謝女供稱,98年信男主動聯絡她,表明追求之意,指稱他已與妻子在中國辦好離婚手續,只剩台灣部分尚未處理好,當時她也是人妻身分,雙方約定好,把各自婚姻關係處理好再在一起。
謝女說,99年1月,信男稱已辦妥離婚手續,她也於同年3月離婚,離婚後才與信男發生性行為,並催促信男跟她結婚,同年8月,信男找了幾個朋友,做2人簽署結婚證書的見證人,不過坦言2人並未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孩子報戶口時,她才發現信男根本未離婚,自此後
就未再與他嘿咻。
信男坦承因想要孩子發生外遇,已獲老婆原諒,表示與謝女同居發生衝突不斷,希望把3歲女兒帶去中國給老婆照顧,[url=http://www.twdetect.org.tw/column05.htm]徵信社價格[/url]目前正跟謝女打監護權官司。
檢方認為,謝女以為信男離婚,因此與其發生性行為,主觀上並無妨害婚姻犯意,另信妻也對老公撤告,今將謝女、信男不起訴。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