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20 20:22
宅~有何不可
泰國禁止女性擔任外國人的代理孕母
泰國通過法令,禁止泰國女性,擔任外國人的代理孕母。
根據這項法令,如果有人聘僱泰國女性,擔任代理孕母,為外國人生孩子,最高可判十年徒刑。
泰國去年發生代理孕母糾紛,就是一對澳洲夫婦僱用一名泰國婦女,擔任代理孕母,這名泰國婦女剩下一對龍鳳胎,其中一名嬰兒罹患唐氏癥,這對澳洲夫婦隻帶走健康嬰兒,丟棄唐氏癥寶寶,引起國際媒體抨擊。
去年還有一名日本男子,聘用多名泰國女子擔任代理孕母,總共為他生下至少16名嬰兒,引起泰國警方關切。
發生這些事情後,泰國一些國會議員呼籲泰國立法,禁止泰國婦女為外國人擔任代理孕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