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8-28 11:17
Jaybobo
到底能不能用手機?飛機安全的謠言與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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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航總局再次發文重申旅客攜帶“充電寶”的乘機規定: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由於移動電源的電壓一般為3.7V,通過計算可知,額定能量為100wh的移動電源的標稱容量約為27027毫安,而額定能量為160wh的移動電源標稱容量則約為43243毫安)。這個規定受到了網友們的廣泛關注,對於此項規定的必要性沒有太多爭議,而關於其他飛行的安全的規定,比如能不能用手機,卻有著不少質疑,甚至生出了不少流言。你可能也被這些流言欺騙過。
在分析謠言之前,毫無疑問,在飛機上這些事你是不應該做的
[1] 謠言一:在飛機上使用手機並不會導致事故,飛機上不能使用手機的要求不合理。
到底能不能用手機?飛機安全的謠言與真相
真相: 對於“飛機上不能使用手機”這項禁令的合理性,有很多人深表懷疑。在斯蒂芬妮用手機拍到的奮進號穿透雲層的照片在網上流傳的同時,就有不少人提出疑問,難道美國的飛機上允許使用手機嗎?不僅對公眾而言,這是民航領域最有爭議的問題之一。在航空業內,對這個問題的討論也從未停止過,至今也沒有得出讓大家都滿意的結論。為什麼會有這條禁令呢?這得從20幾年前說起。
(1)1991年起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禁止乘客在飛機上使用手機
1991年,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出台規定,禁止乘客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理由是:
①在飛機上使用手機,會影響手機的地面基站系統。我們知道,當你使用手機時,在不同的區域,會有不同的基站為你服務。當你從一個區域移動到另一個,就需要重新選擇基站,並切換到新的基站,這個過程是需要計算的。當你在飛機上使用手機時,由於飛行速度很快,過區切換會非常頻繁,會加重基站的工作負擔;
②手機發射的無線電波,有可能干擾機載電子系統。
在這項規定出台之後,美國聯邦航空局(FAA)也認為手機確實有可能對飛行系統產生實質乾擾,並針對所有商業航空公司,推行這項禁令。事實上,在出台這項規定之前,這個問題就早已引起了人們的注意。在1960年代初就有人報告說,有一架飛機因受到收音機干擾,偏離了正常航線。儘管這個說法的猜測色彩很重,但問題事關人命,不能掉以輕心。美國政府立即著手展開調查,由FAA和美國航空無線電技術委員會(RTCA)牽頭,召集了來自政府、工業界和學術界的各路專家,開始了長達半個世紀的研究。
到底能不能用手機?飛機安全的謠言與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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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疑似與手機相關的飛行事故不少
波音公司的專家布魯斯•唐納姆,從事飛行器電磁兼容性研究已經長達10年。據他回憶,波音確實收到過幾例這樣的事故報告,比如說在巡航過程中,自動駕駛系統會偶爾莫名其妙地關閉或偏航。還有一些航空公司報告說,乘客使用手機,對艙壓、磁向、導航和地空通信等系統都造成了影響。更嚇人的是記錄在美國國家航空宇航局(NASA)的“飛行安全報告系統”(這是一個匿名報告航空事故的平台)中的一次事故,一架波音737在一次夜航著陸時,定位器突然發生了大幅度偏轉,且沒有任何提示。當機長察覺到這個嚴重事件時,飛機已偏離航線1英里。當時的飛行高度很低,發生這樣的事故是非常危險的事。在報告中,這位機長抱怨塔台沒有及時提醒他偏離航線,並且非常肯定地說:客艙有手機或類似設備干擾了定位器。後來NASA還專門製作了一份事故集,匯總了該平台上所有可能與手機有關的飛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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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手機的影響危害存在理論可能性,實驗中難以證明
唐納姆對此進行了大量的模擬實驗,他號召了一些航空公司,協作進行測試。然而令波音工程師不解的是,無論在真實航班上還是在實驗室裡進行的大量測試,都沒有重現前述報導所提及的可怕情形。
為了更多的數據,這項研究曠日持久已經幾十年,而且仍在繼續研究中。在此過程中,人們對這個問題,也有了一些更深的認識。 1996年,RTCA聯合FAA,共同出台了一項關於空中使用移動電子設備的指導性原則,指出由於未觀察到顯著的干擾,所以應該允許乘客使用“某些電子設備”,但為了降低風險,當飛行高度低於10000英尺(約3048米)時,特別是起降過程中,應該要求乘客關閉這些設備。注意這裡的“某些電子設備”,並不包括手機——它仍被要求全程禁用。
在積累了一定的實驗數據之後,RTCA認為,實際情況中的電磁干擾因素過於復雜,實驗很難得出明確的結論。飛機需要通過天線接受來自地面塔台和軌道衛星的信號,進行通信和導航。理論上說,乘客一旦使用電子設備,這些設備發射的電波就有可能通過各種途徑對這個過程產生干擾。比如這些電波會從玻璃窗和艙門的縫隙逸出,被機載天線接收,從而影響它接收正常的信號,也就是所謂的“前門干擾”。
前門干擾發生的條件是,干擾波與正常載波恰好具有相同的頻率。以美國流行的手機為例,手機在使用時,會發射1850Mhz到1910Mhz的工作波,以及一些背景雜波。背景雜波的頻率範圍可以覆蓋地空通信使用的頻率範圍。當飛機離塔台很遠時,塔台的信號很弱,手機產生的雜波就有可能對其產生干擾。當然,此外也還有其他可能的干擾方式,這裡就不一一描述了。
一位麥道MD-88的機長裡查德•因斯也許就碰到過這樣的情況。他曾報告說,在一次航班中,他耳機裡突然出現了很強的噪聲。他通過廣播要求乘客馬上關閉所有電子設備,噪聲立即消失了。不過,電子設備干擾機上通訊的因素也只是推測而已。對於電磁現象,想要確鑿地證明因果關係非常困難的,因為有太多的因素要考慮,而且還有很多因素是我們不知道的,比如多大強度的干擾才能造成影響,以及是否有外部因素會產生影響,比如閃電或者軍事雷達。總之,以上我們說的這些手機對飛機的影響,要么是理論上的,要么是基於推測,實驗中沒法證明。
到底能不能用手機?飛機安全的謠言與真相
(4)信號干擾的嚴重危害被證實存在,但概率極小
2001年,NASA對一架波音747和一架波音737進行了幾週的測試。他們在乘客座位上,放置一台超寬頻帶的無線電發射機。實驗結果非常明顯,飛機的自動防撞系統當即出錯,無視附近的另一架飛機。而且儀表著陸系統在進近過程中,也在水平和垂直方向分別發生了明顯的漂移。雖然如此暴力的實驗與日常情況相去甚遠,但這至少證明了前面的理論結果是正確的:一旦存在與飛機組件工作頻率相同的雜波,就確實會對飛行系統造成乾擾。
這各種各樣的道理和事實,使FAA和FCC左右為難:一方面,這種干擾確實是有可能發生的,只是個概率問題;但另一方面,這種概率比出門被雷劈還要小,這麼多年來一直要求乘客關閉手機,是不是有點小題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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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搖擺不定的“手機禁令”
2005年,FCC打算放寬這項禁令,在某些特定的限制下,允許乘客在飛機上使用手機。比如與通信設備廠商合作,為手機的發射功率設定一些限制。他們還考慮為飛機開發一種專用的機載通信設備,以滿足乘客的通信需求。但這個好心反倒又招來了新的爭議,有人認為,此舉是強迫用戶只許使用機載通信設備,而這顯然會給航空公司帶來豐厚利潤,有違商業公平性。 2006年,FAA再次宣布,維持原先的意見,即禁止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執行。 2007年,FCC也維持原議。 IEEE Spectrum雜誌(電子電氣工程師協會出版的期刊)質疑說,為什麼這個問題這麼多年沒有定論,根本是因為FCC和FAA不肯花錢做實驗,總是把決定權推給航空公司。
(6)飛行模式的手機在研究與規定中都沒有被單獨討論過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FAA所有的文檔中,均是建議“所有手持移動電話”在飛機離地後應禁止使用,而沒有排除“開啟飛行模式(或者離線模式)的手持移動電話”,因此,後者也不幸地被列入了禁止範圍。各航空公司在執行時,往往會遵照這一規定而禁止所有手機,並且還會強調“包括開啟飛行模式的手機”,以避免乘客搞不清楚。這一情況可能由多種原因導致,其中顯而易見的一點是“飛行模式”是各手機廠商自行開發的,並沒有一個統一的執行標準。
結論: 這場爭論持續了半個世紀,目前還是沒有一致的結論。從科學研究的角度來看,無論說絕對有乾擾,還是說絕對沒干擾,都是不負責任的。但如果從代價的角度來看,雖然這種干擾的概率很小,可是賭注卻太大了。而關閉手機,無論對誰來說,都是一種成本較低的措施。所以,在尚無結論的情況下,選擇這種保守的做法,是一個明智之舉。何況在航空公司有明確規定的同時,大家還是要嚴格遵守,不要因此惹出別的亂子。
[2] 謠言二:飛機越大越安全
到底能不能用手機?飛機安全的謠言與真相
真相: 這個說法常常影響人們買機票時的決定,總想著選個大飛機安全。而實際上,飛機大小所影響的主要是舒適性,而非安全性。
通常情況下,飛行大體可以分為:起飛、初始爬升(離場程序)、爬升、巡航、下降、進近(進場程序)、最終進近、著陸這八個階段,通常容易出現特情的關鍵階段是起飛和著陸階段。而對於不同的機型而言,其中七個階段的操作程序和其相對的外界環境都是沒有差別的,唯一的存在的不同便是巡航時的高度,通常大型機的巡航高度在10000米以上,而小型機的高度在9000米左右。在中緯度地區(大多數航線覆蓋的區域),對流層在10000米-12000米以下,也就是說小型機的巡航是在對流層中,而大型機的巡航則在平流層之中。平流層中的大氣相對於對流層穩定得多,所以大型機巡航時乘客們會發現很少有顛簸,而小型機中的乘客會時常遇到顛簸,但是這些顛簸都是在飛機承受範圍內的,不然飛行員會根據雷達以及塔台提醒,果斷地選擇其他航路航行。
[3] 謠言三:飛機上只有一副降落傘,是給機長用的
到底能不能用手機?飛機安全的謠言與真相
真相: 這個說法頗為陰險,機長職責的首要要求就是保障航班的安全,不可能裝備讓機長獨自逃生的設備。舉例看看空中客車(AIRBUS)330-200機型的應急設備吧: 氧氣面罩、釋放工具、便攜式氧氣瓶、海倫滅火瓶、防煙面罩、發報機、演示包、救生衣、手電筒、擴音器、藥箱、醫療藥箱、救生衣包、應急斧、加長安全帶、石棉手套、救生包、加長安全包。除此之外,在駕駛員頭頂兩側分別配有逃生繩,用於從駕駛艙撤離使用(迫降以後),完全不見降落傘的影子。此外,在民航飛行員在所有的訓練中,都沒有過跳傘訓練。也許一些軍轉民的飛行員會跳傘,但是《民用航空運輸機長職責》的第十一條明確規定了,機長應該是最後一個離開航空器的人,謠言不攻自破。
到底能不能用手機?飛機安全的謠言與真相
《民用航空運輸機長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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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謠言四:飛機失事時會要求抱頭姿勢,其實不是為了增大生存率,而是為了死的時候有個全屍好辨認
到底能不能用手機?飛機安全的謠言與真相
真相: 這套動作的學名叫做“防衝擊姿勢”(具體圖解一般都在前排座椅靠背裡的安全須知中),這樣做是因為受到衝擊時,人體會迅速前傾從而撞上物體,採取了防衝擊姿勢後,能有效減小四肢以及頭部作動距離,從而減少四肢和頭部受到的傷害。 1991年,北歐航空公司一架麥道-81客機墜毀,當時機上共有乘客和機組人員129人。飛機起飛不久升到990米的高空時,引擎突然停止轉動,駕駛員試圖在一片田地上緊急降落。儘管飛機墜毀,有些乘客受傷嚴重,但無一人喪生,這與乘客按照指示採取了防衝擊姿勢有很大的關係。
至於為了死後有個全屍說法的荒誕之處在於,即使是採用了防衝擊姿勢,面對致命的衝擊也不可能保證能身體各部位的完整,實際情況也確實是如此。很少有空難結果是有乘客遺體仍然完好的保持在其座椅上的,除非是客艙釋壓過久,有乘客在迫降前缺氧死亡,或者其他自身突發病症提前死亡,且飛機失事後已故乘客所在部位沒有收到太大衝擊,造成乘客遺體仍然被綁在安全帶上。
[5] 謠言五:飛機失事時會讓大家寫遺囑
真相: 航空管理部門沒有對航空公司做這樣的要求,也從來沒有這樣的慣例。至於在個別的航空公司是否會存在,從原則上來說是沒有可能的(據了解,海航航空集團、新加坡航空、大韓航空都沒有相關條例),原因如下:
首先,作為飛行員,首要任務就是保證航班的安全,這裡包括飛機的安全以及乘客和機組的安全,不管發生什麼特情,都要想盡一切辦法讓飛機盡量平穩著陸(包括迫降)。所以說不存在已經判定飛機肯定要墜毀,乘客必然死亡的情況,也就不可能做出寫遺囑的決定。至於一些乘客的自身原因,有可能會主動要求寫遺囑,但這是乘客的個人行為,與航空公司的原則無關。
其次,如果根據情景來分析一下,因乘客的要求而寫遺囑的可能性也不大。假如飛機進入特情,機長會要求飛機上所有乘客都在自己座位上坐好,乘務人員檢查之後,也會同樣按要求坐在相應的位置上。這時候即使你要求乘務員給你提供筆和紙,那麼按照規定,乘務員是不可以離開他的座位的,無法提供。至於一些影視作品中,乘務員給乘客發放紙和筆來寫遺囑的情景,恐怕只有在飛機完全被恐怖分子劫持並掌控,且恐怖分子還有些人道主義精神的情況下才會出現吧。
[[i] 本帖最後由 Jaybobo 於 2014-8-28 11:18 編輯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