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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8 13:07 sinta
孌童色魔出冊15日再犯 官促修例無期徒刑

有孌童癖、性虐癖的色魔張國業,02年起多次淫辱校服女生入獄,但死不悔改,去年出獄僅15日便再犯,跟蹤一名11歲女童返家,挾持到後樓梯非禮。被精神科醫生形容為危險人物的張,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六年八個月。法官杜麗冰指張猶如計時炸彈,擔心他幾年後出獄再犯,強烈促請律政司及立法機關盡早修例,仿效外國可判處無期徒刑,以保障女孩安全。
記者:梁偉強

法官昨指,非禮罪的最高刑罰是十年監禁,對持續侵犯女童的罪犯沒有額外措施予以懲罰,但海外情況不同,對社會構成重大風險的罪犯,英國有法令可判無期徒刑,加拿大及澳洲也有類似法令,澳洲的法院也可頒令快將釋放的性罪犯,接受精神醫生檢查,以決定是否繼續羈柙或在釋放後接受監管。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同意法官建議,會要求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本案。律政司發言人稱,會正視和積極跟進法庭的意見。

出獄僅15日再犯案
35歲的張國業於2002年至2009年非禮共四名11歲至13歲的校服女生,每次均跟蹤女童返家,帶上天台或梯間摟抱、迫令手淫或口交,並曾以𠝹刀要脅。張多次甫出獄便再犯案,去年8月31日出獄僅15日,他在商場遇上獨自逛街的11歲事主,跟蹤她返長沙灣住所,箍頸恐嚇將她殺死,在梯間從後摟着她胸腹30秒。張於五天後被捕,聲稱難以自控。
法官指,事主在光天化日下遇上可怕經歷,肯定會蒙上心理陰影,若她沒及時逃脫,後果不堪設想。法官稱讚事主勇敢,形容被告的犯案經歷令人震驚,考慮被告的案底及過往判刑無效,以十年為判刑起點,因認罪減刑三分一。
對於受制於法定最高刑罰,所判刑期不足,法官形容是不幸。
辯方昨指,被告犯案因童年生活不快,已有悔意,向事主道歉,並打算在教會協助下重新做人。
精神科醫生表示,被告有孌童癖、性虐癖及嚴重人格障礙,但沒有精神問題,除非有心改過,否則仍是危險人物,重犯風險高。他又指,服藥只能夠壓抑性衝動,但被告有計劃犯案,故服藥無效。
案件編號:HCCC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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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孌童色魔張國業屢犯不改,精神科醫生指他有嚴重人格障礙,危害社會安全。資料圖片

來源:蘋果日報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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