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21 13:47
sinta
唔掛P牌 新牌仔撞到男童或長短腳
12歲小學男生沿斑馬線過馬路,突然遭一輛由新牌仔駕駛的輕型貨車猛撞,飛彈數米外倒地,身體出現六處骨折,其中右膝的斷骨更刺穿皮肉外露。男童留醫89日後出院,但一直受意外困擾,經常發噩夢,需接受精神科治療,更因傷勢太重,恐怕日後或會出現長短腳,甚至右腿變形。目睹意外的父親,亦有創傷後遺症。
記者:楊家樂
肇事被告司機黃沛恆剛於前天度過32歲生日,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嚴重受傷及沒有展示P字牌共兩罪,還柙至下月23日判刑。
案發去年6月14日上午7時許,領取臨時駕駛執照九個月的被告獨自駕駛父親的輕型貨車,沿大埔大窩西支路南行,未有掛上P牌。同一時間,姓鍾男童和父親在案發路段,準備截的士上學,但久未有車。
鍾父着兒子留在原地,逕自走到馬路對面截停一輛的士,見路面無其他車輛,招手示意兒子過馬路上車。惟鍾父開車門之際,突然聽到碰撞聲,轉頭見兒子遭被告的座駕撞倒,事前沒有響號聲。
[b]傷者需接受六次手術[/b]
男童捱撞後飛彈至6.5米外,衝擊力之大,連路旁半米高的鐵欄也遭男生撞塌。被告座駕則繼續前行11.1米才停下。
控方指案發路段是直路,司機理應於50米外便見到過路處,現場亦有路標提示前面有行人及慢駛。被告聲稱駛至距離男童一個半車位時才看到他,承認當時以時速50至60公里行車,沒有減速,「冇畀油囉,溜過去囉」。
男童送院後證實肋骨及手腳等六處骨折,需接受六次手術及深切治療,惟因傷勢嚴重,日後右腿恐有生長障礙、變形甚至變短,將來或要再做手術,亦因重大心靈創傷出現失常,須轉介精神科跟進。目睹意外的父親,亦有創傷後遺症。辯方求情指,被告在父親名下水務工程公司工作,已婚並育有兩子,沒有涉及駕駛的犯罪紀錄。
案件編號:DCCC1163/13
[img]http://static.apple.nextmedia.com/images/apple-photos/apple/20140321/small/a1601a.jpg[/img]
■被告司機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駕。資料圖片
[img]http://static.apple.nextmedia.com/images/apple-photos/video/20140321/org/1395347533_2925.jpg[/img]
來源:蘋果日報網站